美国塔夫茨大学18日就“黄金大米”试验发表声明,称该校已完成针对2008年在中国进行的黄金大米研究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虽然研究数据通过验证且并未发现健康及安全隐患,但是研究本身并未在完全遵循塔夫茨伦理审查委员会规定和联邦条例的情况下进行。塔夫茨大学“对此事件造成的违反既定协议和标准的行为表示歉意”。主持研究的该校研究人员汤光文受到了处分。
声明称,对汤光文等人以中国儿童为对象进行转基因“黄金大米”的人体试验的审查发现,该研究在得到中国相关部门的评估和批准方面证据不足。在获取知情同意过程中存在纰漏,包括对“黄金大米”的转基因属性缺乏明确解释。研究项目负责人在未获取塔夫茨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对研究流程进行了改动并予以实施。
声明说:“我们对此事件造成的违反既定协议和标准的行为表示歉意。”针对调查结果,塔夫茨方面采取了实质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项目负责人汤光文将在两年内不得从事人体研究,并需在此时间段内重新接受人体研究的相关规定与条例的培训。此外,塔夫茨伦理审查委员会还修改了规章程序,对于今后在美国境外或在跨文化背景下实施的研究,塔夫茨伦理审查委员会将会对其进行更细致的审核。
声明说,多重审查显示,研究数据准确、研究成果可信、受试者健康未受研究影响。事实上,研究结果表明,对受试儿童供应一份“黄金大米”可以补充维生素A每日推荐摄入量的50%以上。若将“黄金大米”纳入饮食食谱,儿童健康状况将得到显著改善。
2012年8月,汤光文等在《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上发表了与“黄金大米”相关的研究论文。研究人员使用转基因大米对6至8岁的中国儿童进行人体试验,引起公众质疑。中国疾控中心等机构很快发布通报称,此项转基因试验违反相关规定、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中方相关责任人被撤职。
漏洞
获取知情同意过程中“存在纰漏”
美国塔夫茨大学公共关系副主任珍妮弗·克里茨在北京时间18日致信新华社记者,就该校研究人员汤光文等人以中国儿童为对象进行转基因“黄金大米”的人体试验“违反既定协议和标准”致歉。
调查发现,该项目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它得到中国相关部门评估和批准,在获取知情同意过程中“存在纰漏”。项目负责人在未获取该校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对研究流程进行了改动。
惩处
责任人两年内不得从事人体研究
塔夫茨大学“对此事件造成的违反既定协议和标准的行为表示歉意”,并表示,已加强了规章和程序管理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也将加强校方的监督,确保学校各项科学研究遵循最高标准。
主持这一研究项目的汤光文将在两年内不得从事人体研究,并需在这段时间内重新接受人体研究相关规定与条例的培训。在此之后的两年,汤光文也只能在直接监督下以合作研究者身份进行人体研究。
回顾
中方相关责任人被撤职
2012年8月,汤光文等在《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上发表了与“黄金大米”相关的研究论文。塔夫茨大学汤光文等人以中国湖南某小学6至8岁的学生为对象进行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试验。该事件被披露后,引起公众关注。
2012年12月6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其网站对“黄金大米”一事进行情况通报。通报称,“黄金大米”米饭是由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在美国进行烹调后,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于2008年5月29日携带入境,违反了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中国疾控中心、浙江省医科院和湖南省疾控中心对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称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监管,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医学伦理教育。中方相关责任人被撤职。
短评
“黄金大米”风波凸显科研伦理重要性
美国塔夫茨大学18日就“黄金大米”人体试验中的违规行为表示歉意。在事件曝光一年多之后,这份歉意姗姗来迟。“黄金大米”事件背后,是少数研究人员急于拿项目、出成果,偏离了正道。科研人员追求事业成功和名望并没有错,但应“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科研伦理和诚信。
正如美国国家科学院前院长、《科学》杂志前主编艾伯茨所说,“科学依赖于讲真话,科学界必须遵循求真务实的科学价值观”,“要使科学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拥有诚信。每个科学家都希望通过自身努力让生活变得更好,但在这个过程中,科学家不能违背基本的行为准则和伦理准则。否则,再伟大的科学成果也会黯然失色。”
“黄金大米”本身或许没有危害,甚至可能改善儿童健康状况,但科研伦理强调不能因此而损害受试者的福利。伦理审查是保护受试者权益的第一道防线,绝不应沦为“走过场”。本组稿件据新华社
转基因“黄金大米”
是一种转基因大米,因色泽金黄而得名,不同于普通大米之处在于其主要功能为帮助人体增加吸收维生素A。目前,部分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还有疑虑。
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记者任海军)美国塔夫茨大学公共关系副主任珍妮弗·克里茨在北京时间18日致信新华社记者,就该校研究人员汤光文等人以中国儿童为对象进行转基因“黄金大米”的人体试验“违反既定协议和标准”致歉,并表示,今后将防止类似事情发生。
在发给记者的电子邮件中,克里茨说:“鉴于你一直跟踪报道‘黄金大米’事件,并一直询问调查结果,而我们目前完成了对这项研究的全面调查报告,我们希望与你分享我们针对此事将要发布的声明。”
2012年8月,汤光文等在《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上发表了与“黄金大米”相关的研究论文。研究人员使用转基因大米对6至8岁的中国儿童进行人体试验,引起公众关注。中国疾控中心等机构很快发布通报称,此项转基因试验违反相关规定、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中方相关责任人被撤职。
塔夫茨大学的调查表明,虽然“黄金大米”研究的数据通过验证,也并未发现健康及安全隐患,但研究本身并未完全遵循该校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规定和美国的联邦法规。
调查发现,该项目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它得到中国相关部门的评估和批准,在获取知情同意过程中“存在纰漏”,包括对“黄金大米”的转基因属性缺乏明确解释。研究项目负责人在未获取该校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对研究流程进行了改动。
塔夫茨大学“对此事件造成的违反既定协议和标准的行为表示歉意”,并表示,已加强了规章和程序管理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也将加强校方的监督,确保学校各项科学研究遵循最高标准。
针对调查结果,校方采取了纠正和预防措施。主持这一研究项目的汤光文将在两年内不得从事人体研究,并需在这段时间内重新接受人体研究相关规定与条例的培训。在此之后的两年,汤光文也只能在研究负责人的直接监督下以合作研究者身份进行人体研究。
此外,该校伦理审查委员会还修改了规章程序,对于今后在美国境外或在跨文化背景下实施的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将对其进行更细致的审核。
“黄金大米”是一种转基因大米,因色泽金黄而得名,不同于普通大米之处在于其主要功能为帮助人体增加吸收维生素A。目前,部分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还抱有疑虑。
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记者任海军)美国塔夫茨大学18日就“黄金大米”人体试验中的违规行为表示歉意。在事件曝光一年多之后,这份歉意姗姗来迟。回顾事件过程不难看出,只有设立最严格的伦理审查机制,才可能避免这类科学名义下的急功近利行为。
在这一事件中,塔夫茨大学汤光文等人以中国湖南某小学学生为对象进行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试验。它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并不在于“黄金大米”是否危害人体健康,而在于人体试验没有建立在受试者知情和自愿的基础上。更何况,试验对象是本应享有安全、健康食物的孩子。
这一事件背后,是少数研究人员急于拿项目、出成果,偏离了正道。科研人员追求事业成功和名望并没有错,但应“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科研伦理和诚信。
正如美国国家科学院前院长、《科学》杂志前主编布鲁斯·艾伯茨对新华社记者所说,通向真理的道路必须基于诚信的原则,“科学依赖于讲真话,科学界必须遵循求真务实的科学价值观”,“要使科学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拥有诚信”。
针对“黄金大米”事件,艾伯茨也评论:“每个科学家都希望通过自身努力让生活变得更好,但在这个过程中,科学家不能违背基本的行为准则和伦理准则。违背了科学精神,再伟大的科学成果也会黯然失色。”
这一事件也凸显了伦理审查的重要性。“黄金大米”本身或许没有危害,甚至可能改善儿童健康状况,但科研伦理强调不能因此而损害受试者的福利。伦理审查是保护受试者权益的第一道防线,绝不应沦为“走过场”。在“黄金大米”事件中,研究人员固然难辞其咎,塔夫茨大学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事件曝光后,参与试验儿童家庭受到的精神伤害,并非塔夫茨大学迟来而简单的道歉所能解决。不过,如果该大学和更多的科研机构能在此后加强科研伦理建设、完善科研管理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也算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那起发生在湖南的“黄金大米”事件终于得到证实。
12月5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中国疾控中心”)等3家单位联合发布调查通报,明确在2008年6月2日,汤光文、荫士安等人采取非法手段,对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25名6~8岁的儿童进行了食用美国“黄金大米”实验。“黄金大米”是一种转基因大米,按照中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转基因大米的人体实验,必须经农业部、卫生部等严格审批。中国疾控中心的调查通报称,汤光文、荫士安等人是在没有申报、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进行的,整个过程绕开了相关部门对转基因大米人体实验的监管审批。
在中国疾控中心的调查通报公布后,作为转基因监管最主要的农业部至今对此依然没有明确的表态。
真相
在3名中方作者当中,荫士安是国内较为知名的食品安全专家,除了是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之外,还担任中国营养学会妇幼营养室主任。据称,2012年9月上旬中国疾控中心找荫士安调查“黄金大米”实验事件时,荫士安前后说法就露出多处矛盾和破绽,中国疾控中心随后在10月又派人到美国塔夫茨大学进行调查取证。
汤光文是美国塔夫茨大学的华裔教授,在中方调查组赴美之前,对于外界广泛争议的湖南“黄金大米”实验事件,汤光文只是通过塔夫茨大学校方发言人给予书面回应。在接受中国疾控中心当面调查对质中,汤光文才说出了整个湖南“黄金大米”实验事件的真相。
汤光文等人在湖南所做的是美国塔夫茨大学的转基因科研项目。在实验之前,要先获得该校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批,也要通过农业部、卫生部以及中方合作单位的批复,对于针对学校儿童的实验,还必须得经过校方和儿童家长的同意。
多位专家对本报表示,由国外引进转基因食品进行实验,还需经海关部门核准,同样要将人体血液制品运送出国,不仅航空公司有限时和冷藏的要求,而且还得通过海关检查,要完备检疫检验等一系列相关手续。而在湖南“黄金大米”实验背后,汤光文事实上规避了上述严格的监管。
漏洞
虽然国务院早已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参与者包括农业、环保、卫生和检验检疫等部门,但环保部生物多样性研究首席专家薛达元表示,在实际执行当中,尤其是在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上,基本上都是农业部说了算。
今年8月最先曝光湖南“黄金大米”事件的是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早在2008年6月底,美国政府官方网站就公开了美国塔夫茨大学在中国做转基因水稻实验的简要情况,明确实验地点是湖南省衡阳的一所小学,实验对象是6-8岁的健康儿童。合作项目协议是与浙江省医科院签订的,中方负责人是荫士安和王茵。
在发现美国官方报道后,绿色和平组织于7月4日给中国农业部去信反映了基本情况,并将该文章的网址也随信标注。7月24日,绿色和平组织收到农业部回信,表示经过浙江省农业厅调查,原定由美方提供的试验材料目前没有进口,临床试验也未开展。浙江省农业厅已要求立即停止该项试验计划。
从现在披露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接受“委派”的浙江省农业厅调查之前,实际上汤光文等人在衡南江口镇中心小学实施的“黄金大米”实验已经结束。
中国农科院种业专家佟屏亚表示,虽然农业部官员多次重申,“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种子进口,在国内也没有准许任何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但是,目前中国转基因水稻市场流通的情势已经十分严重:转基因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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